丈夫婚内将200多万赠与他人,可以要回来吗

2022年03月02日 集大成律师事务所

有人会问,如果婚内一方把财物赠与他人,作为夫妻,我可以要回来吗?看完这个案例你就明白了。

李大爷早年下海经商,赚了不少钱。2010年,与王阿姨相识并结婚。2020年,李大爷因病去世。在伤心之余,王阿姨整理李大爷的遗物时发现,2017年到2019年间,李大爷向同一陌生账户多次转账,金额累计240多万。经王阿姨了解,这个账户为杨阿姨所有。王阿姨纳闷了,自己丈夫怎么会给陌生人汇款呢?

丈夫婚内将200多万赠与他人,可以要回来吗

 

于是把杨阿姨起诉到法院,要求其返还全部钱款。一起诉王阿姨才知道,原来杨阿姨早年时,曾和李大爷恋爱过,并未婚先孕。然而这段感情,遭到李大爷父母的强烈反对,最终并没有开花结果。后来杨阿姨堕了胎,也因手术丧失了生育能力。因此李大爷内心愧疚,于是两年间不断汇款给杨阿姨,当作补偿。

王阿姨认为,李大爷擅自把夫妻共同财产转赠,侵害了自己的权益,杨阿姨应当全部返还。而杨阿姨认为,李大爷用婚前的个人财产,进行补偿,并无不当。最终经法院审理认为,其中一半钱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判杨阿姨返还李阿姨120万元。

 

夫妻一方赠与他人财产可以要回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也就是说,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权决定。比如共同财产是用于日用品消费、子女教育、老人赡养等。

丈夫婚内将200多万赠与他人,可以要回来吗

 

除此之外,超出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用财产进行处理的,比如大额投资、奢侈品消费等,则需要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一方无权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的共同财产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法律规定的平等处理权,不意味着夫妻各自享有一半的共同财产处理权。只有在婚姻关系终止的时候,才会根据各自的份额,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因此,婚内夫妻一方擅自把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行为,属于全部无效,受赠与方应当全部返还。本案中,法院审理认为,李大爷赠与杨阿姨的补偿金中,有一半属于婚前积累的财产。

丈夫婚内将200多万赠与他人,可以要回来吗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李大爷把婚前个人财产赠与的行为合法有效,杨阿姨无需返还其中属于个人财产部分的钱款。

 

怎样认定夫妻个人财产

通俗来说,婚前购买或获得的,基本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个人财产也不会因为结婚,就变成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和相关解释规定,夫妻个人财产可分为以下四种。

一是夫妻各自的婚前财产。以完成结婚登记,确立婚姻关系为界。只有拥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在这期间双方所得的才属于共同财产;

丈夫婚内将200多万赠与他人,可以要回来吗

 

二是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补偿。其中包括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因为这些赔偿补偿金拥有其专属性,是一方用来医疗或生活支出,因此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丈夫婚内将200多万赠与他人,可以要回来吗

 

三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因尊重遗嘱或赠与人的意愿而只归一方所有,比如父亲在遗嘱中指定,房产只给女儿,那么这就属于女儿继承而得的个人财产;四是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即仅供一方使用,或者日常生活所需的价值较小的生活用品。比如衣服、鞋帽。

 

未婚先孕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具有抚养义务。子女在本案中,杨阿姨和李大爷曾经谈过恋爱,并未婚先孕。

另外,《民法典》第1071条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和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丈夫婚内将200多万赠与他人,可以要回来吗

 

因此,即使是非婚生子女,只要女方把孩子生下来,男女双方就有抚养的义务。在本案中,杨阿姨未婚先孕,但最终将孩子打掉。因此孩子没有出生,李大爷也就不需要支付抚养费。

因此,婚内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另一方有权全部要回。这也提醒我们,只有区分好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内共同财产,才能避免陷入因财产而产生的纠纷。

国际电话:+8618902531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