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律师实务|与公司没有劳动关系的“法律顾问”,是否只要有委托书即可代理该公司参加民事诉讼

2021年09月23日 集大成律师事务所

珠海律师实务|与公司没有劳动关系的“法律顾问”,是否只要有委托书即可代理该公司参加民事诉讼

                                                       

一、问:民事诉讼中,一些没有律师资格的人是否可以以公司法律顾问的身份代理公司参加诉讼?                                                                           

 答:《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审判实践中,没有律师资格、也不持有基层法律工作者证书的自然人能否代理公司参加民事诉讼,关键是看其是否属于该公司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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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公司设有法律部(法务部)或者任命了专职的法务工作人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六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可以当事人工作人员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的规定,只要公司出具了委托代理手续,这些与该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自然人即可以以该公司法律顾问的身份成为诉讼代理人,代理该公司参加诉讼。

 

如果在诉讼中,对方当事人对以公司法律顾问名义代理公司参加民事诉讼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提出异议,则根据《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法〔2016〕399号)第三十六条规定,“以当事人的工作人员身份参加诉讼活动,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至少应当提交以下证据之一加以证明:(1)缴纳社保记录凭证;(2)领取工资凭证;(3)其他能够证明其为当事人工作人员身份的证据”。作为被代理人的公司应当提供该法律顾问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关系证明,以证实其属于该公司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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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与公司没有劳动关系的“法律顾问”,因不属于当事人的工作人员,仅持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的解读及运用

《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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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解读】

1、本条中当事人的近亲属为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注意此处近亲属的范围不同于《民法通则》、《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有关近亲属的规定。

2、本条中的工作人员指与单位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可以以当事人工作人员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

 

【活学活用】

到了法庭上,双方便是对立的,事实和证据上的对抗是必然的,其实对抗无时无处不在,所以,对方的法庭行为但凡有任何瑕疵,都要及时指出来,否则即失去了提意见的机会。法庭上的机会是稍纵即逝的,定要好好把握。庭审之初诉讼代理的手续方面即是双方过手的第一招:

    1、如果对方代理人是律师,手续(律师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函、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信息证件)往往没有什么问题,但也要听法官说手续是否交齐,如果未交齐,可以依法提反对意见。

    2、如果对方代理人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就要核实其是否提交了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

    3、如果代理人是当事人的近亲属,则核实其是否提交该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户口本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

    4、如果代理人是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则要核实其是否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及完税证明等)。

    5、如果代理人是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则应核实其是否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

    6、如果代理人是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则应当核实其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1)提交身份证件;

 (2)社会团体属于依法登记设立或者依法免予登记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组织;

 (3)被代理人属于该社会团体的成员,或者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位于该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

 (4)代理事务属于该社会团体章程载明的业务范围;

 (5)被推荐的公民是该社会团体的负责人或者与该社会团体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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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律师解析】   

前述无论哪一种人担任诉讼代理人,只要其手续不全,对方律师都可以对该人担任诉讼代理人提出异议,并拒绝其继续代理。

需要说明的是,这一招虽不见得每个法官都会支持,但最起码一开始就给了该代理人一棒,也让对方当事人对自己的代理人心生看法。这无疑对我方是有利的。

另外,还需要通过授权委托书注意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提起上诉。代领案款也要特别授权,否则该人领走案款后有可能会冒出真实的权利人再来主张案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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