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即将实施,诉讼离婚四大难题!不了解离婚拖更慢!

2021年03月12日 集大成律师事务所

【珠海律师、珠海法律咨询、珠海律师事务所、广东集大成律师事务所、广东集大成律师事务所珠海】:
《民法典》即将实施,诉讼离婚四大难题!不了解离婚拖更慢!
 
【前言】
2020年马上就要结束,即将迎来2021年,这也就意味着《民法典》即将实施。
随着《民法典》的正式实施,包括现行《婚姻法》在内的九部法律将同时废止,我国即将进入民法典时代。
 
《民法典》婚姻编的更新,引起了许多群众的异议,特别是离婚冷静期这个问题,大部分的群众觉得要离婚,无任何继续的情况了,离婚冷静期制度只会让离婚变得更冗长更麻烦。相信《民法典》实施后会有更多的群众选择诉讼离婚。本篇文章就整理了在诉讼离婚中的四大难题。
 
一、我妻子到法院起诉我要离婚,如果我不同离婚,最多拖多久?
答:简单的离婚案,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复杂的离婚案,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第一次离婚诉讼法院很有可能不予判决离婚,很多离婚案都是第二次离婚诉讼才会判决离婚,总的来说,如若其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能可以拖六个月到十二个月左右的时间。
 
一般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以后,简单的离婚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比较复杂的离婚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理完毕。如果第一次起诉不能证明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法定离婚情形,被起诉方又明确表示不同意离婚,法院很有可能是不会判决离婚的。收到法院不准离婚的判决书后六个月后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诉讼。
 
二、我妻子一直不同意离婚,我需要起诉几次才可以强制离婚?
答:在法律实践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时很难判断的,法院通常的做法是,第一次判决不予离婚,在第二次起诉时,法院才有可能判决离婚。
但是如果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法院也有可能在第一次起诉时就判决离婚。
 
以下为第一次起诉就判予离婚的案例
查某与同意离婚离婚纠纷案
【案号】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2008)卢民一(民)初字第2886号
 
【简要案情】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双方于1997年7月左右在美国相识,并确立了恋爱关系。2001年5月原告回国,被告仍旧在美国居住,双方一直有联系,2005年1月26日,原被告在上海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原被告在婚前和婚后初期感情尚好,但近来双方分多合少,致使感情破裂,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被告同意离婚。原、被告婚后未生育子女,没有共同的债权债务。
 
【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被告婚后常年分居两国,近来双方分多合少,致使感情破裂,现原、被告皆同意离婚,原、被告约定双方共同财产中某市某区X与XX路交口东南侧某名苑X-X-XXXX与某名苑Q-Q-QQQQ两套房屋的产权及地下CCC号车位均归被告所有,依法应予准许。
 
【裁判结果】
一、准予查某与LXX离婚。
二、双方共同财产某市某区X与XX路交口东南侧某名苑X-X-XXXX与某名苑Q-Q-QQQQ两套房屋产权及地下负一层CCC号车位均归LXX所有。
 
由以上案例可以看出,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与对方是否同意离婚没有必然的联系。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法律明文定的准予离婚的情形主要有:(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六)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七)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八)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所以,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您可以从上述情形着手,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向法官证明双方感情确以破裂,已无继续生活的可能性。
 
三、诉讼离婚,对方不到庭怎么办?
答:若对方不到庭,法院依然依法进行判决。
 
1、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也就是说,法院正常送达传票后,被告不出庭的,法院可再次传唤,如经两次以上正常传唤程序,被告无正当理由仍然拒到庭的,如果法院认为必须到庭的,可以拘传被告强制到庭。


2、如果无法联系到对方,法院可以采取公告的方式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3、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也就是说,法院用包括公告在内的送达方式传唤被告后,经过合法传唤程序后,仍然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即只有原告到庭的情况下,法院就可以对案件进行审理并做出判决。
 
注意:在民事诉讼中被告拒绝配合的,可能审理的周期会变长,但依法不影响原告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甚至被告不到庭诉讼,视为主动放弃质证和抗辩的权利,在证据采信上对原告有利。
 
四、对方失踪了,我可以单方面离婚吗?
答:若是选择诉讼离婚,是可以的,具体操作如下:
 
1.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①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②法院联系被告,联系不到的,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公告期60天,期限届满后视为送达;
③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2、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对方失踪。①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配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按照《婚姻法》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因此,对被宣告失踪人提起的离婚诉讼,法院一般都准予离婚。②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以上,配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人民法院依法宣告被申请人死亡的,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


注意:
在实务中,很多“找不到的被告”其实并未失踪和死亡,只是单纯在逃避离婚诉讼。对于逃避离婚诉讼的人,虽然可拖延离婚时间,但往往也会让案件朝着不利于未出庭一方发展,所以还是慎重使用此招。
 
结语:
虽然在《民法典》实施后,诉讼离婚花费的时间比以往快了不少,但是大部分情况下都没有协议离婚快,若是有其他法律问题,请咨询全国统一法律热线:400-1555-997。

国际电话:+8618902531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