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装修楼下遭殃,损失谁来赔?

2023年05月24日 集大成律师事务所

“远亲不如近邻”,好的邻里关系对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刘某和王某却因为装修问题对簿公堂,邻里关系也变得剑拔弩张。

 

基本案情

刘某和王某是某小区内住户,且系楼上楼下的邻居。2021年4月,居住在楼上的王某委托装修公司装修房屋的卫生间。因装修公司的排水方案设计不当,工程完工后,王某家卫生间多次发生渗漏,导致刘某家房墙体和天花板漏水。从此,漏水问题成为楼上楼下的一大烦心事。2021年6月,装修公司对王某家卫生间漏水处进行修补处理。

2022年1月,刘某和王某及装修公司签署协议,装修公司承诺在三年质保期内再次发生渗水问题,公司将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然而,2022年6月,王某家卫生间再次发生渗漏,刘某家房墙体和天花板再次遭殃。刘某无奈之下只好自行联系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总共花费1.5万元,之后刘某要求王某赔偿。多次沟通无果后,刘某将王某和装修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因房屋渗漏产生的房屋修复损失1.5万元。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协议有王某及装修公司签章确认,视为各方均知晓协议中的内容并对其予以认可,该协议内容未违反法、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院依法确认协议真实有效,各方均应遵守协议约定。根据协议约定,装修公司在对王某房屋装修竣工后的3年质保期内,如该房屋再次发生渗漏,将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刘某为修复房屋漏水支付卫生间维修费1.5万元,装修公司主张因刘某修复的具体内容没有提前告知,因此不认可刘某卫生间的修复费用。法院认为,协议中并未约定刘某修复卫生间渗漏的方案和费用支出,需要先行告知装修公司,且装修公司也未能提供证据证明1.5万元装修费中,有不合理的支出部分,因此对其主张不予采信,装修公司应当支付刘某房屋修复损失1.5万元。因刘某房屋渗漏是由王某改造自家卫生间导致,因此王某应对装修公司的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律师说法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律师提醒,当遭遇因邻居装修等行为致使房屋受损时,应及时向邻居、物业公司等相关方反馈并保留证据,积极行使权利,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而造成损失的责任主体,应在合理范围内承担修复及损失赔偿的法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六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二百三十七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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