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假扮女性诈骗14万余元,法院判了!

2024年10月18日 集大成律师事务所

近年来,网恋成为诸多年轻人的选择,但一些不法分子却假借恋爱的名义、伪装身份骗取他人钱财。让我们来看一起男子冒充女性网络的诈骗案件。

 

基本案情

2023年5月,被告人王某在某公司工作期间,得知同事杨某想找女朋友,便谎称有女性朋友“李某”可以介绍给对方,后通过微信以“李某”的身份与被害人杨某聊天,不久双方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取得杨某信任后,王某以父母住院需要用钱、投资失败等为由,让杨某向其微信转账或取现金由王某转交给“李某”等方式,骗取杨某钱款共计142100元。王某将诈骗所得用于个人还债和日常消费。在两人微信聊天交往期间,杨某多次提出要与“李某”见面,但均被王某以在外地旅游、父母生病住院等各种理由拒绝。2023年9月,杨某察觉有异,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后王某主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案发后,王某主动退赔杨某经济损失人民币142100元。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对其减轻处罚;被告人王某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对其从宽处理;被告人王某积极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律师说法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网恋”诈骗案件。近年来,婚恋诈骗搭乘互联网的快车,成为更典型、迷惑性更强的网络诈骗犯罪。不法分子通常抓住人们渴望恋爱的心理,寻找情感空虚的被害人实施诈骗。

首先,不法分子会伪造身份信息、工作情况以及性别,根据搜集到的私人信息,打造符合被害人喜好的人设。其次,不法分子通过“台词式”甜言蜜语来嘘寒问暖,编造专属于被害人的热恋剧本。然而在被害人要求见面或语音视频时,就会以出差、开会见客户等理由进行推脱,只会发送编辑好的照片或视频。最后,等到恋爱关系稳固后,不法分子便会以资金周转、医院看病、买东西送礼等理由,骗取被害人转账。更有不法分子通过诱使被害人裸聊而事后以威胁被害人将其裸照公布给其亲朋好友的方式敲诈勒索钱财。

律师在此提醒,网络交友时要保持清醒理智,不要因为爱情而丧失了判断力和警惕心,不要轻易透露个人的家庭情况、财产情况,要警惕只发照片视频却不敢真实露面的“恋人”,警惕频繁遇到意外需要用钱的“伴侣”。如不慎被骗或遇到可疑情形,要注意保存证据,并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寻求帮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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