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多名员工工资?判刑!

2023年09月11日 集大成律师事务所

公司经营不善,老板为了不支付员工工资选择逃匿,那么这么做会有什么后果呢?让我们来看今天的案例。

 

基本案情

被告人杨某注册成立某服装厂,并担任该厂的法定代表人。之后由于经营管理不善,2021年7月至2022年4月期间,杨某陆续拖欠张某等75名员工工资共计81万元。为了避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杨某将服装厂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其岳父梁某。

2022年7月1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杨某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限期其在2022年7月4日前支付张某等工资81余万元,并张贴在杨某居住房屋及其成立的服装厂门口予以公示,但杨某仍不支付工人劳动报酬。后杨某经公安机关通知到案,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逃匿的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仍拒不支付,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应予以依法惩处。被告人杨某经电话通知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罚。最终,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律师说法

获取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用人单位或用工者依法支付劳动者报酬是其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无故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不仅会影响劳动者及其家人的生存生活,挫伤劳动者的积极性,而且还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破坏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因此,作为用工主体,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承诺,依法按时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认为欠薪只需承担民事责任而以身试法。同时,劳动者也应注意和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保存相关证据材料。如遇到拖欠工资的行为,一定要做到理性维权,通过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或举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或申请支付令等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

(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第五条 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符合本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

(一)造成劳动者或者其被赡养人、被扶养人、被抚养人的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重大疾病无法及时医治或者失学的;

(二)对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使用暴力或者进行暴力威胁的;(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国际电话:+8618902531849